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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秦理事长不断以立法委员身份去函催办,幷以电话协调。到目前为止大部份均获得平反补偿。其中仍有六人由于官方査不到底案,仍未获得平反。本会理事长正以立法委员身份召集有关单位,于91.⒒25.进行硏商。于91.⒓⒘以硏服国字第九一〇三七五号函将硏究结论通报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参办。其次于民国四十五年在澎湖的八千学生,仍在军中者已移防台湾中部,他们不满意继续被强迫当兵,曾集体在台中市火车站总统像前下跪。为首者二十余人曾被判刑,此应视为澎湖冤案的延绩,但
送冬衣…确为同乡解决了不少困难。更值得一提的是当我山东子弟在澎湖所设学校迁往员林时,是我同乡会将座落于中山北路的会馆出售才能购得土地兴建校舍,顺利设立国立员林实验中学。先贤的大功大德,将永垂青史。爰将本世纪来本会的重大工作概况。简述于后:贰、援救在澎湖受难之山东流亡学生幷推动冤狱平反:民国三十八年大陆局势逆转。山东十余所流亡在江南之中学凡八千学生,随政府南下至广州,当时风雨飘摇,人心惶惶,不知何去何从,适有澎湖防卫司令部派罗延瑞副师长来广州告称:「其司令官
壹、平反澎湖冤狱概况一、冤狱之由来民国三十八年大陆局势逆转。山东十余所流亡在江南之中学凡八千学生,随政府南下至广州,当时风雨飘摇,人心惶惶,不知何去何从,适有澎湖防卫司令部派罗延瑞副师长来广州告称:「其司令官李振清中将祖籍山东,愿以同乡之谊,接全体师生去澎湖」,经与敎育部官员及山东省主席秦德纯、敎育厅长徐轶千,召集各学校校长会商达成协议:八千学生及所有老师一同去澎湖,年在十七岁以上者,半训半读,十六岁以下者及女生另立学校受敎。于六月下旬第一批抵达澎湖渔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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