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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同安》 第92期
出版时间:2005-11-01
关键字:
捐款
会费
9月10日感谢江理事亚民乡长乐捐94年3月至8月会务费用 三、六〇〇元 94年9月10日感谢陈常务监事庆衍乡长乐捐94年9月至95年2月会务费用 三、六〇〇元 94年9月10日感谢吴常务理事品苹衍乡长乐捐94年10月至95年2月会务费用三、〇〇〇元 94年9月10日感谢吴理事梦熊乡长乐捐94年3月至4月会务费用 一、二〇〇元 94年9月10日感谢杨富雄乡长乐捐会务费用(含94年会费) 一、五〇〇元9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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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帐号划拨帐号 19293668河北同乡会总干事 李玉铭一、入会金每人二十元。二、常年会费每人每年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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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2年11月1日起至82年11月30日止壹、会员会费及月刊补助费一、永久会员石世衡(缴永久会费三、〇〇〇元)石中天(捐月刊补助费一、〇〇〇元)陈典(捐月刊补助费六〇〇元)厐金祥(捐月刊补助费五〇〇元)二、基本会员胡谦、朱仰武、李茂鹤、陈道翰(以上各缴八十二年会费三〇〇元及月刊补助费二〇〇元)黄影帆(缴八十三年会费三〇〇元及月刊补助费二〇〇元)陈器(缴八十二、八十三年会费六〇〇元及月刊补助费二〇〇元)陈明(缴八十二、八十三年会费六〇〇元及月刊补助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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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登蓝曰煌先生捐建舘基金台币壹万元。李志国先生捐建舘基金台币贰拾万元。已由其公司收囘应予注销。钟永祥先生捐款台币肆仟元。续登补缴七十七年常年会费台币叁佰元蓝启文先生 方春魁先生 魏飞雄先生 林建辉先生蓝锦辉先生 胡育仁先生入会费新台币壹佰元钟仕康先生 林国华先生赖元先生 魏飞雄先生 蓝曰煌先生 钟仁成先生曾根春先生 钟仲光先生 刘增光先生 刘勋先生七十八年常年会费台币参佰元方春魁先生 魏飞雄先生 林建功先生 钟仁成先生萧德新先生 李金昌先生 钟维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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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周静仙女士各捐一、〇〇〇元端节慰问金捐款计新台币肆万贰仟元正㈢出版捐款王总队长雄夫募入董炘达先生捐二、〇〇〇元周队长合芳募入周金芳女士捐二、〇〇〇元本会募入严奇峰先生捐二、〇〇〇元杨文鉴先生捐二〇〇元出版捐款计新台币陆仟贰佰元正㈣本刊赞助广告朱绍汉先生一〇、〇〇〇元大业礼品有限公司、宁福楼餐厅、龙凤工程行(以上各六、〇〇〇元)本刊赞助广告费计新台币贰万捌仟元正㈤会员会费收入陈队长昂征入周乃武(缴来九十一年会费伍佰元)本会征入(含邮政划拨在内)裘宁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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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0年1月1日至80年5月10日)80年5月10日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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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9年6月1日至79年8月31日)79年9月11日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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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會章程第廿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本會收支經費由理事會管理逐日逐項隨時登記於簿册之內,日記帳款之收支,應逐日作一結數,以憑隨時查核。第三條 本會各項經費之收支,由理事會按月造具收支報吿表,單據粘存簿,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限次月內轉送監事會核銷。第四條 前條各項表册單據如監事會認有疑義時,應由理事會負責說明或補送有關證件,覆請監事會複核之。第五條 理事會辦理會計出納及掌理簿據,監事會得隨時調閱,並查核存款。如有錯誤理事會應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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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八十一年乐捐、会费、餐费征信录台北市江津县同乡会八十一年经费收支报告表八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本会售出帝国大厦房屋款九十八万元,除付银行贷款二五一、九二五元,土地增値税一一八、二四六元,过户及规费一〇、一一二元,上届理事长为本会筹买墓地及为同乡会谋福利故拨存鸿源三〇〇、〇〇〇元,龙翔一五〇、〇〇〇元,朕伟一五〇、〇〇〇元生长孳息,自七十七年八月十六日迄今八十一年十二月廿日止,已先后收回孳息三二五、三五〇元,已作会费开支,尚欠二七四、六五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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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本刊赞助广告中华民国银行公会三、〇〇〇元大业礼品有限公司三、八〇〇元华氏瑜伽术补习班二、〇〇〇元协林印书舘有限公司、雪龙眼镜公司各一、六〇〇元立长美术印刷有限公司、富伍企业有限公司、宋介申律师(以上各一、〇〇〇元)本刊赞助广告计新台币壹万伍仟元正㈤会员会费收入周委员启范征入钟王珊瑾(五〇〇元)会员一人,会费五〇〇元正张委员行周征入洪复予(三〇〇元)会员一人,会费三〇〇元正葛委员惟霆征入陈鹤鸣(三〇〇元)会员一人,会费三〇〇元正徐委员正甫征入徐美珍(三〇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