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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省籍人士參政予以適度保障,有其歷史背景與意義。然而如今時代與社會環境都已改變,無論本省、外省人,幾十年來在一起生活,身處一樣的環境,受一樣的敎育,並有著經同學、同事、通婚等關係而締結的情誼,彼此背景、條件、思想幾已無異。此時,還需考量省籍背景來安排政治職務嗎?如果繼續如此強調,會否反而使省籍觀念不易消弭?我們何不眞正做到用人唯才呢?
今年大學院校聯合招生考試,三民主義試題的第三題,是問三民主義之名稱始於何種文獻,在A、B、C、D四答案中,當以(C)民報發刋詞爲最正確。不過此問題曾引起社會人士的質疑,因民報發刋詞中,國父只說過「三大主義」,並未有「三民主義」一辭。唯是否始於民報周年(一九〇六)國父所發表的「三民主義與中國民族之前途」演講一節,據大學聯招會答覆(詳見本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央日報):「按該篇演講除標題有三民主義四字外,全篇演講前面大部分所講,均爲三大主義……在演講詞中從未提到三民主...
先生之名,而命名为「阳明山」,山上的公园就叫「阳明山公园」。特别是五十年代后期, 蒋公差不多每天手携孙儿,来此散步。作者这一段话是明确指出「阳明山」一名的由来,对「阳明山公园」之名,则未加说明。其实「阳明山公国」之命名,中间更有非常感恩盛德动人心弦的一段故事,値得国人去深切怀念与省思的。那是在民国五十二年十月廿五日台湾光复节纪念日,有台北县民李建兴先生、李建成先生与李建川先生昆仲,以及侄子李儒聪先生等,共同把阳明山私有土地,呈献给先总统 蒋公,作为 蒋公
处、工务处、管理组、财务组、土地组、材料组等,为该局内部业务单位,不能视为行政机关;而市鄕处、重机队系该局附属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其中行政机关与内部单位的识别,是以有无对外行文的权限为准;惟有无对外行文的权限,并非以对外行文的名义而定,而应以组织法上的规定为凭。因此,行政机关授权以内部单位的名义对外行文时,该内部单位不能视为行政机关。人民对其行政处分不服时,得以原授权机关为原处分机关,提起行政争讼。(三)行政处分⒈行政处分的由来什么是行政处分?我国诉愿法
台北近來爲兩岸間是否曾有「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而弄得沸沸揚揚,但如果把當年事情發生的經過查清楚,當可有助於釐清事實的眞相。今年二月廿五日陸委會副主委林中斌先生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去年七月九日李總統提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評論之後,不只是國内,國外都有許多誤解:「以爲我們已經離開了『一個中國』。其實,我們自己有對『一個中國』的看法,我們並沒有離開、也從來沒有離開『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雙方達成的協議,甚至出現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六日的人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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