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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亲乃人伦之道,德之本也。曾子说孝有三,一日:「大孝尊亲。」大丈夫创业垂范,扬名声,以显父母,孝之极也。二曰:「其次弗辱。」君子立身行事,怀仁抱义,笃实践履,爱人以德,律己以严,岂有违法犯纪行为。三曰:「其下能养。」奉亲甘旨,毋求奢侈,能使无虑匮乏已足,而悦亲致乐,最属重要。兹谨录述汉高祖刘邦孝行三事:一、高祖初都栎阳(今临潼县东北),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礼。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士无二王。今高祖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
阜宁同乡会复会不久,首任理事陈大拔先生病倒了,不能行走,不能言语,所幸有公子重庆在旁侍候,才能勉强的带病延年,迄今已有七年了。公子原居美国,在事业上刚刚起步,前途大有发展。闻父病,乃毅然离妻别子,只身返台,专心照料父亲的起居。在工商业社会里,子女成人后,均喜向外创业;陈公子不以为然,竟放弃自己的事业,返台事奉长上,其善良心地,令人敬佩,咸以孝行可风许之;而公子则谓「此乃为人子的应有的最起码的回馈,何足言孝?」我对公子另有一种看法,他将妻子儿女留在美国
朱岑楼先生,湘乡县人,国立中央大学社会学系毕业,美国康乃尔大学硏究,现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兼社会学系曁硏究所主任多年,桃李盈门,著作丰富。本文系朱教授在七十二年十月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办之孝道与孝行硏讨会提出之论文,极富学术价值,本刋特为发表,以飨读者。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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