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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美國新干涉主義的困惑

    来源期刊:《福建雜誌》 第24期  作者:陳裕淸 出版时间:1986-05-01
    关键字: 美国 新干涉主义 国际法 外交倾向

    的罕有现象,显示所谓孤立主义,业已一去而不可复返,美国业已决心在世界的规模上,充份运用其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影响力。然而内政不可干涉,乃国际法的通则,虽在强权政治的世界中,超越为求确保其国家的利益(主观认定),干涉有时殊难避免,唯其执行的困难,后果的严重,却是无庸讳言,所以美国有识之士对于雷根政府外交政策上的对外干涉新倾向,颇多评议,确认对外干涉主义的运行,可能造成对外承诺或措施,与国家实力之间的不平衡,而陷美国于严重的危局中。雷根对外态度强硬一九八〇年雷根总统

  • 文章臺灣的法律地位(三)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18卷 第3期  作者:繆寄虎  出版时间:2002-06-01
    关键字: 台湾 法律地位 国际法 条约 客观标准

    事后日本虽与中华民国单独订立和约,却借口中日和约内容不能超越金山和约之原则,始终不肯在约文中明定台澎交还中华民国。而日本后来又片面毁约,故台湾地位问题不以中日和约为论断。三、从国际法观点看开、波宣言及金山和约幸而国际法有一定的客观标准,非少数别具用心的政客学者所能垄断与歪曲。简而言之,国际法不像民刑法律有统一之法典,其法源分散,但主要法源为国际惯例与条约,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所列举之国际法四种法源中,依顺序为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法律之一般原则

  • 文章国际法论集

    来源期刊:《山西文獻》 第34期  作者:張彝鼎 出版时间:1989-07-01
    关键字: 国际法 条约终止 条约影响 地图法律效力 禁提反证

    社会、原子能合作)服务,依照条约享受外交豁免权利比国不得征税。比利时税务机关依照国内法规定征收该员所得税,该员控诉于「欧洲社会法院」(系欧洲共同市场等的国际行政法院),经法院判决比利时政府败诉须退还所征所得税,其理由为征税违背条约,条约的效力优于比利时的国内法(全判决文转载于国际法杂志一九六二年四月号)。又如法国自一九四六年第四共和国以来,亦承认条约的效力,优于国内法。西德亦有同样趋势。综之:整个欧洲共同市场十国间的活动系根据条约,如条约的效力不优于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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