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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户籍法删除祖籍的事儿来。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户籍法,将个人的根——祖籍——删除,改注出生地,这样的立法是征求过民意了吗?是谁授权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越俎代庖?违反了大众意志?中国是讲孝道的国家,所以个人的成就,叫做光宗耀祖,或光耀祖先、光大门楣;个人做了坏事,得了坏名声,则曰:有辱门楣,而使祖先蒙羞。讲求的是:子承父业。子孙继承祖先的事业,还须发扬光大,不仅是消极地克绍箕裘,还须积极地继往开来。现在我们选出的民意代表,立的法竟然是祖宗也不要了。何怪分离分子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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