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迁移条件共返回1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户籍迁移条件放宽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447期  出版时间:2006-03-15
    关键字: 户籍 武进 迁移条件 放宽 同乡会

    凡在武进投资兴办企业、引资、投资额达四万美元或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可迁入投(引)资目的地落户。同时放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户口迁入准予条件,由区劳动、人事部门引进的优秀和紧缺人才,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调随迁。硕士、博士学历研究生拟来武进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在武进落户的,可照顾办理;对于企业经营者因商务活动繁忙,尙未中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主动与其预约安排拍照,并送证

共1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