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本文作者:國立中央圖書館法律圖書部負責人兼任中興大學曁臺北商專法學敎授
维护环境之工作量与处理垃圾之成本。西方国家多认为要求汚染者或使用与汚染有关产品者负担汚染处理成本,为最合理的分摊原则,我们似可比照办理,征收环境保护收益规费及按垃圾量征收处理费,使住民为减其处理费之负担,而减少其垃圾量,或自行实施资源回收,如此,政府除增加收益规费和垃圾处理收入外,且可减少垃圾处理之成本,所得之款均使用于环境保护与垃圾处理,最后受益仍属予住民。四、建立汚染责任赔偿制度检讨台湾地区汚染情形日益严重,生活环境品质每下愈况,乃由于国民缺乏公德心与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