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第一條:本會定名爲臺北市江津縣同鄕會(以下簡稱本會)。第二條:本會以聯絡鄕誼、互助互勵爲宗旨。第三條:本會設於臺北市,必要時得於其他縣市設置連絡組,處理會務。第四條:本會任務如左:㈠聯絡同鄕情誼。㈡辦理會員互助及福利事宜。㈢輔導同鄕就業就學。第五條:凡旅居臺北市之江津縣人,年滿二十歲以上,贊同本會宗旨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之通過,得爲本會員。第六條:本會會員如有違背本會宗旨,損害本會名譽,或不履行會員義務,及違反國家民族利益。等情事之一者,經理監事...
—大會資料—一、大會程序表二、章程三、第六屆理監事會會務工作報吿書臺北市河南同鄕會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大會程序表——臺北市河南同鄕會章程六十九年二月三日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正經社會局六十九年二月十四日北市社一字第五七四一號文核准備査第一章 名稱及宗旨第一條:本會定名為「臺北市河南同鄕會」第二條:本會以連絡河南同鄕,保持鄕土感情,發揚善良風俗,倡導合作互助,為同鄕謀福利,為國家謀復興為宗旨。第二章 區域及會址第三條:本會會務活動區域,以臺...
一、时 间:九十年五月九日上午十一时二、地 点:台北市罗斯福路三段蒲城餐厅三、出席者:席瑜、菅维祥、杨文斌、许琨、李振兴、郑丽真、刘云仙、张鲁英、秦汉清、曹志毅四、主 席:席瑜 记录:曹志毅五、主席报告:台北市政府对于我们同乡会提报的同乡会组成与活动纪录有些要改正或建议,因应作法包括:同乡会章程定三年为一届次,现在同乡会活动已进入第四年,所以春节所召开的是第二届会员大会,今天是第二届第二次理监事联席会议。惟依规定须补办一次临时大会。理监事会各理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9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