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本会之任务如左。七十八年第七届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增订。七十九年第七届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增订。八十四年第九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修正。1.关于公益事业之举办事项。2.关于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3.关于同乡灾害救济事项。4.关于会员共同福利事项。5.关于会员及其子女就学就业辅导事项。6.关于同乡纠纷调处事项。7.关于同乡之联谊聚会事项。8.关于适应本会宗旨之事业举办事项。第二章 会员第七条:本会员分左列三种:1.基本会员。2.永久会员3.荣誉会员。凡福建省连城县同乡
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會定名爲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鄕會(以下簡稱本會)。第二條:本會章程依據人民團體法之規定訂定之。第三條:本會以聯絡同鄕感情、團結同鄕力量、發揮互助合作精神、共謀全體會員福利,並促進海內外同鄕協助政府推行國策,建設家鄕爲宗旨。第四條:本會以台北市行政區域爲組織區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本章程依據「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訂定之。第二條:本會定名爲臺北市福建連城同鄕會。第三條:本會爲加強旅臺同鄕聯繫,增進彼此情感,互相照應,發揚我國固有倫理文化,團結**力量,支援政府反攻大陸,重整家邦爲宗旨。第四條:本會會址設在臺北市。第二章 任務第五條:本會之任務如左:一、關於公益事業之擧辦事項。二、關於社會運動之推進事項。三、關於會員共同福利事項。四、關於同鄕災害救濟事項。五、關於會員就學就業輔導事項。六、關於同鄕間糾紛調處事項。七...
修訂條文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七次修正: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第一章 總則修正後條文第一條:本會定名爲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以下簡稱本會)。第二條:本會章程依據人民團體法之規定訂定之。第三條:本會以聯絡同鄉感情、團結同鄉力量、發揮互助合作精神、共謀全體會員福利,並促進海内外同鄉協助政府推行國策,建設家...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8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