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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公立大学硕士班三名,私立大学硕士班二名,共计五名。如公立大学研究生申请成绩,超过私立大学研究生者,得全额录取公立大学研究生。必要时得由文敎委员会报请理事会核定,调整上项1至4款总名额之百分比,及5款之分配名额。第三条:凡福建籍在台肄业于大专院校学生曁研究生,而具左列各项条件者,得向本会申请奖学金。1.学业成绩在八十五分以上。 2.操行成绩甲等。 3.体育成绩及格。第四条:申请前条奖学金,应于每年九月廿日前提出上学年全年成绩(大学院校一年级学生,得提出
一、本会会员子女,就读国内大专院校学业平均七十五分,操行甲等,体育乙等以上者,除最后一学年外均可申请。二、奖学金每年举办一次,申请日期自十月十六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不受理。三、申请手续由家长或监护人主动填具申请表乙份,连同就读学校上一学年成绩单及学生証影印本各乙份迳寄本会。四、奖学金于每年春节团拜及会员大会时,当众颁奖,得奖人除特殊情形外应亲到会场领奖。附本会奖学金申请书格式。
本刋讯】林森县同鄕会为奖掖后进,擧办大专学生助学金一种,并由本学期起关始贷放一节,曾志前讯。兹者该会为扩大励学,并决定继续办理「奖学金」一种,藉以普遍奖励学业成续优异之同鄕子弟,(不限于会员),其原则业于十月七日全体理监事会通过,已转请该会设计委员会草拟办法中,预定可于本月理监事会提出讨论定案,下学期即可开始实施。该办法之原则为高中以上之学业成绩公立八十私立八十五以上,操行甲等者,均可申请,奖金自千元至三百元,合于申请者均可得奖状及文具等,且不限于该会
日间部一、二、三年级;夜间部一、二、三、四年级。㈡二专一年级;三专一、二年级;五专四年级。㈢硏究所一年级。(大学毕业之当年考入硏究所者得以大学四年级成绩提出申请)。三、德、智、体三育成绩:㈠操行成绩甲等。㈡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四、本会会员子女因肢体残障,学业与操行成绩已达申请本奖学金条件者,亦得申请;体育成绩审査小组有权从宽审理。五、凡有公费或已领其他奖学金者,不得申请。六、奖学金名额及奖金数目,由审査小组决定。七、奖学金每年擧办一次,申请日期自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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