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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篇—第十二章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本章是孔子告诉门人弟子,不要听信那些异端邪说,因为那样是有害的。据朱子集注,『攻』字,训作专治也。『治』字即是研究与实践之义。『异端』则指为『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者』。按辞海注释:『异端』凡戾正道者称异端。何晏注;『小道』称异端。由这些注解看来,凡不合真理的说法,都可以称之为『异端』。据三四志魏书载,曹操于建安十五年春,下诏征求吏才,诏中主张『明扬仄陋,唯才是举。』意思是说他求才甚殷,纵使曾有『盗嫂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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