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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索的关键词:奖学基金共返回7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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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監事會審查報告

    来源期刊:《連聲》 第13期  出版时间:1993-01-01
    关键字: 监事会 审查报告 收支 奖学基金

    本监事会于理事会送审之八十一年一月至十二月止,本会全年经费、收支、单据、帐册、决算。奖学基金收支、怡灵堂收支报告。计:一、本会经费收入一、九四二、四八四元。支出一、四〇三、七〇八元。结存五三八、七七六元。二、奖学基金本息,以往与会收支混合作帐,经本届第四次会议决议分开单独列帐。三、怡灵堂收入一四四、六一五元。支出八、七一五元。结存一三五、九〇〇元以上收支经查核无讹,一如往年,仍有结存,至堪嘉许。

  • 文章鄕親動態

    来源期刊:《連聲》 第9期  出版时间:1989-02-01
    关键字: 罗佩光 吴振彬 题诗祝贺 奖学基金

    电话通知其入院复查,并于二十五日为之开刀,安装心律调整器,费用八万元,均由医院支付,辅导会对老兵照顾周全,由此可见一斑。陈乡长住院期间,同乡陈家炳、陈家尧、陈家涛、陈瑞斌、陈道贞、陈九生、陈庆全、陈林郎、先后前往照顾慰问。陈家鎏乡长只身在台,七月 日病逝于竹东荣民医院,由同乡陈星炳、陈家尧、陈庆全等为之处理善后,劳保给付数十万元,除支付丧葬费用外,以伍万元捐献本会作为奖学基金,尚余三十万元,兑换美金一万元,委托陈永保于十一月初带返家乡交其同胞兄弟收用。其灵骨

  • 文章陳維德榮獲國家文藝獎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85期  出版时间:1995-08-15
    关键字: 陈维德 获奖评语 陈仁官先生奖学基金 林良 申学庸

    本刊讯:陈维德,福州人,今年七月十三日以十二件书法作品,获得「国家文艺奖」,由行政院院长连战颁授金质奖章及奖金,消息传开,福建旅台鄕亲们咸表与有荣焉。陈维德,民国七十三年曾获中山文艺奖,去年秋季膺选为大学院校教学特优教授,并获颁奖金十二万元,他将奖金凑足一百万元捐给他所服务的台北市立师范学院,成立纪念他父亲陈仁官先生奖学基金。国家文艺奖,采三审制,得奖非常困难,就书法类而言,廿届以来,陈氏是第五位得奖。陈维德美术类、书法组获奖的评语:行笔生动、楷书极工

  • 文章會務報告

    来源期刊:《連聲》 第15期  作者:理事會 出版时间:1995-01-01
    关键字: 理监事联席会议 春节团拜 奖学基金 法院

    讨论决定事项为:1 八十三年奖学金得奖人罗英芳等三名。2 第九届理监事候选人名单。3 故乡长邱发修遗产捐给本会新台币二十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五元,内五万元列入奖学基金,以资纪念。会后聚餐,由吴淳理事招待。三、修建怡灵堂:热心公益的罗永昌乡长偕夫人罗邱美珠女士主动捐修怡灵堂,整修该堂内部已于四月初竣工。下层修建以增加安厝位置亦于年底完成验收。四、扩大奖学基金:本年有赖光西、邱发修、魏子山,各捐新台币伍万元。五、争取新会员:八十三年入会者计吴长元乡长等八人。六、邱发修

  • 文章福建省政府設置本省籍在台大專院校優秀學生奬學金辦法

    来源期刊:《連聲》 第10期  出版时间:1990-02-01
    关键字: 福建省政府 优秀学生 奖学金办法 奖学基金

    ,并按左列方式进行:㈠本府主席主持颁奖。㈡介绍本府委员,并请每位颁奖一至二名,以示参与并分享荣耀。㈢介绍奖学金捐赠人,并请其颁奖一至二名,以分享荣耀,并示褒扬。㈣介绍(印发书面资料)得奖人有关资料,以鼓励力学上进,争取荣誉。(包括得奖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肄业学校及科系年级、得奖学行分数)。㈤主席致词奖勉。㈥全体合影留念。第八条:本府设置奖学金,其基金筹募,依左列方式办理:一、为使奖学金能正常赓续颁发,特设立本府奖学基金,以补年度预算之不足,藉以充实

  • 文章愛國愛港愛鄉親的:朱正先生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162期  出版时间:2006-08-31
    关键字: 乡情 朱正 公益事业 “朱梅南兴医奖学基金 医务工作者

    好学上进,事业心很强,学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尽管他工作很忙,到处奔波。但是他热爱家乡,忙归忙,不忘根。这个『根』就是家乡。他作为家庭的代表,在处理家庭生意的同时更关注家乡的公益事业,包括修桥、铺路、建学校、办医院等。不遗余力为家乡经济和社会建设作贡献。1976年,他到香港两年后,父亲仙逝了。他不忘父亲的教诲,从80年代初起,他出资由福建中医学院和福建中医药学会联合主办『朱梅南兴医奖学基金』,每年一次至二次,颁奖给对中医教学有突出贡献的老师,及学习成绩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鄉會擧辦奬學金辦法

    来源期刊:《連聲》 第7期  出版时间:1987-02-01
    关键字: 福建省同乡会 奖学金办法 奖学基金 公立大学研究生

    高中或高职三年级全年成绩;博士、硕士班一年级研究生,得分别提出硕士班、大学毕业之成绩)送由肄业学校核转本会办理。第五条:凡已请准其他机关团体或私人奖学金者,不得再申请本会奖学金。第六条:奖学金大专院校学生每名新台币伍仟元;硕士研究生每名新台币陆仟元;博士研究生每名新台币捌仟元。第七条:本会每年奖学金名额,由理事会视本会当年奖学基金所收孳息及同鄕捐赠情形决定之。本会现有奖学基金如左:1.黄汉卿女士纪念奖学基金新台币壹佰万元。2.黄连茹将军纪念奖学基金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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