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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由乡老池春雷等人提议订立一个乡约,它类似今天的居民公约。乡约共有二十二条,其中有大姓不可欺小姓,大族不可压小族,凡发现来历不明的外地人不准暂住,对老人要尊敬赡养,严禁游手好闲赌博之人,如遇海难要互相救援,若遇一家被盗众人应出来追捕,追捕盗贼一名赏银五千,如不闻不援则罚款教育以及防火防疫,不准乱砍滥伐森林等条款,使梅花城保持古朴的民风。这些订于一百七十多年前的乡规民约,对于今日发扬优良传统,提倡文明道德,打击犯罪分子,仍有现实意义。与乡约所仅一墙之隔的林位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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