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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扬乡亲荣获执政党提名参选台北市第三选区国大代表。戴维扬,五十三岁,福建莆田县人,美国伊利诺大学文学博士,美国奥利佛学院教育硕士,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毕业。现任教台湾师范大学,现任中华国际教育咨询会理事长,中华民国英语文教师学会理事长,忠义杰人会秘书长等职。著作有儒家思想与启蒙运动等,另有着论文三十余篇,很多篇荣获国科会论文奖,学贯中西,名列世界名人录。他的政见:1、捍卫五权宪法,健全两院国会,2、加速两岸交流,繁荣工商百业,3、争取公教权益,发扬书香社会
一、中华民国宪法的由来国父 孙中山先生领导中国的国民革命,推翻满淸,建立民国,他所订的革命程序,分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三个阶段。民国十六年四月,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先实行军政;二十年六月,公布「「训政时期约法」,大力推行训政;二十五年五月五日,公布宪法草案(即所谓五五宪草),积极准备实施宪政。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日本大擧侵犯我国,引起八年抗战,制宪工作因而停顿。及抗战胜利,国民政府遂于三十五年一月间召开各党各派政治协商会议,随即组织宪草审议委员会
当前政经问题㈠宪政体制建言;㈡福建华侨与国内政治均衡关系。参、结论。是日计有三十七位鄕长参加,座谈会由本人主持。适当日报载四月二十一日国是会议确定五项议题:一、国会改革,二、地方制度,三、中央政府体制,四、宪法(含临时条款)修订之方式,五、大陆政策与两岸关系。故座谈会亦兼顾及上述五项议题的范围进行讨论。政府播迁台湾四十余年来,宪政体制受现实所限,宪法若干重要条款未能实施,其间国会议员选擧及其任期尤为显著。先以大法官会议解释第一届中央民意代表任期至第二届中央
首先,笔者提出此一基本理念,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厘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共和国。」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故凡我国民,均有服膺与实行三民主义之义务,亦惟有三民主义方能统一中国,这是不争之事实。因为三民主义是秉承我国固有的道统,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专制政体,而其内容集古今中外之大成,旧学新知,涵盖万有,其博大精深,远非其他国家已有之政治理论,所可比拟。眞正可说是已达到「至大无外」的境界,达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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