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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就厦门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作出批复。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厦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厦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是厦门市委、市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经济特区要在创新上有新突破的要求、加快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调整方案紧扣「优化整合资源要素;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政府运作成本」的主题,遵循合理、均衡、稳定和成建制调整的原则。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思明区、鼓浪屿区和开元区合并为思明区,原三区
厦门市四三%);二〇〇三年五月,国务院又批准同意厦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将原来的七个区调整为六个区(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将同安区分为同安和翔安两个区。厦门行政区划分调整是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同安区原来是厦门市最大的行政区,现调整为两个区,有利于更快更好地发展。为了更快发展,自然有必要分为两个区。新设立的翔安区:是从原同安区所辖的新店、新圩、马巷、内厝、大嶝五个镇及大帽山农场划归,土地面积约三五〇平方公里,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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