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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称选取此次,会计师法修正草案,第十条第一项,拟修正为:「会计师得单独开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其学务所名称应冠以本名……」等语,与原条文大异其趣,详细请诸公自行比对不赘。而其修正理由「一、为适度减少会计师出借牌照营业之情事,并利行政管理,爱限制个人执业之会计师应冠以本名,二、会计师开业应以亲自主持为要件,目前会计师设立分事务所极为浮滥,颇有助长地下会计黄牛之势,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为有效遏阻,爰增订条文,限制单独开业之会计师‥‥不得设立分事务所。」等语
显权威,有啥话好讲?请问,财政部所有公文,都非部长一人,事必躬亲才算由其「主政」吗?那麽,下设各司、署、会,派用各级官员又是干什么来的?又如各大企业公司董事长,下设若干部门,雇用各级干部代为处理各项业务,也不算是董事长「亲自经营」了么?为什么「会计师」设立事务所,雇用助理员就不算「亲自主持」,而要受限制?四、关于「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之斟酌所指「目前会计师设立分事务所极为浮滥,颇有助长地下会计黄牛之势,严重扰乱经济秩序……」首先,请看「极为浮滥」一词,不是
不是很光彩的事吧!设若立委诸公,质其「何所据而云然?」到时候,部长必将膛目以对,说「无」,那麽自承揑词诬陷,涉及毁谤,说,「有」,则变成筑意包庇,为何不将违法会计师移付惩戒,不把地下会计黄牛诉请法办,任其横行,扰乱经济秩序?财政部职司何事?那时候,部长处此左右为难尴尬场面,如何下台,我暗中替他流一身冷汗!财政部两位部长已经涉嫌纵放巨室,狼狈下台,上市公司以往申请时,要送「红股」「认股书」意思一下方能批准,当然也只是传闻,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现任沈主任委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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