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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谁也不感觉自己身份的特殊,大家都是鄕亲,鄕土情谊,在这个同鄕聚会的场合下,完全极自然的表露出来。平时,我在同鄕会,常听在会服务将近廿年的一位干事讲,他说:「同鄕会是同鄕们大家的家,同鄕才眞正是同鄕会的主人,同鄕会的理监事,是由大家推擧出来的当家主事人,眞正说起来,干事才是大家的佣人!主人、主事人、佣人要分淸权责,各尽本份,家和万事兴!」他这篇似是而非的道理,如认眞硏究一下,实在是近乎情理。民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之社团,其取得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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