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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河南各縣分期辦理土地陳報情形之回顧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9卷 第12期  作者:徐哲甫 出版时间:1977-12-25
    关键字: 土地 陈报 税务 河南 陈庆瑜

    湘、桂、黔等十省,如非抗战军兴,各省市当已全面办理完成矣。土地陈报工作,因人力财力限制,规定各省可分期办理,我们河南系于民国二十四年开始,选定陜州、商邱两县先行试办,旋即成立省土地陈报处,由财政厅长兼任处长,由前财政部长现任总统府国策顾问之陈庆瑜瑾公先生兼任副处长,(时陈先生为财政厅主任秘书)专司其事。并于民国二十五年暑,招训土地陈报指导员,另并会同地政机关训练测绘文量之助理人员,准备派往待办土地陈报之县份,从事土地陈报工作之组训、策划、宣传、督导,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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