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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开放国人赴大陆探亲,国人在大陆有血亲、姻亲三亲等以内的亲属者,得申请赴大陆探亲。但何谓「血亲」?「姻亲」?亲等又如何区分?法界人士说,血亲与姻亲都是亲属关系的种类。有血统关系的亲属称为「血亲」;因姻婚关系而发生的亲属则为「姻亲」,申请者本身应有了解。依民法第九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姻亲有三种:一、血亲的配偶:例如兄弟的妻子、姊妹的丈夫等。继母非已身所出,故为直系姻亲,而非血亲。二、配偶的血亲:例如妻子或丈夫的父母兄弟姊妹,叔父堂兄弟等。三、配偶的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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