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本會墓園管理規則第二章第八條、第三章第十二條原訂之使用管理費經修訂調整如下:一、墓地:⒈福區—限爲六坪,每坪一千二百元(六坪共收七千二百元)。⒉祿區—限爲四坪,每坪一千元(四坪共收四千元)。⒊壽區—限爲三坪,每坪八百元(三坪共收二千四百元)。⒋申請增加面積者,一律以福區計算,加收費用百分之五十。⒌預定生擴及選擇墓基者加倍收費。二、骨灰存放:⒈福區—使用管理費三千元。⒉祿區—使用管理費二千元。⒊壽區—使用管理費一千元。⒋選擇存放位置者加倍收費。三、使用申請...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23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