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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者将另文讨论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中的「口」。[2] 杨树达:《积微居甲文说》页43-44,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参见《林宏明先生甲骨缀合表》,「先秦史研究室网站。[3] 李立新:《甲骨文「口」字考释与洹北商城1号宫殿基址性质探讨》、《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1期。[4] 张永山:《从卜辞中的伊尹看「民不祀非族」》,《古文字研究》第22辑,中华书局,2000年7月。[5] 于省吾先生认为「以」可释为「氏」、读
耕部。征之地名,则晋卫齐俱有淸地,征之姓氏,则晋有淸沸魋。说文立部以立峥训靖。故争和靑可相通。卜辞彝铭之争,殆即典说之淸,此所以卜辞有争氏而无淸氏。有一天,我问鲁先生说:「王国维叫做王静安,依先生的说法,这静字要用两个字拼成一个字了?」鲁先生说:「何必如此?用一个争字就可读为静字。」那时候,我和罗锦堂先生等提倡用甲骨文写信,写对联,写诗,塡词。最初用的是董作宾先生的杜撰拼合法,后来,觉得鲁实先先生的假借法为使。我国上古文字,就是如此征服世界的。读者不信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在杭州举行会议,台湾学者林宏明博士应邀提出论文《从一条新缀的卜辞看历组卜辞的时代》[1]。文中缀合了《小屯南地甲骨》四〇五〇和《小屯南地甲骨补遗》二四四[2],说明其与《甲骨文合集》三二三八四同文,并作了扼要的论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特别对商王世系的研究有很大影响。本文试在林文的基础上,做一些讨论和引申。为了称引方便起见,下面将《甲骨文合集》三二三八四叫做A版,《小屯南地甲骨》四〇五〇+《小屯南地甲骨补遗》二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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