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十一 军政改造探讨广西改造期间的军务,首应说明淸末民初的广西军制。先是光绪末年,广西巡抚张鸣岐遵照陆军部奏定「各省巡防队暂行章程」,改编广西全省各地巡防队为七十二队,队各三百二十五员名至五百零一员名不等。旋经部议飭令再行裁改,并以中、左、右、前等字为广西各巡防队的识别。张鸣岐当经遵照办理,编定中路巡防十一队,左路巡防十九队,右路巡防十七队,前路巡防二十队,合计六十七队。宣统元年(一九〇九)冬以后,广西遵照淸廷谕旨,编练新军一鎭又混成协一协,(参见拙作「淸
邕宁、苍梧等州县锑矿丰富,居民挖掘所获锑砂,辗转运至梧州出售,利益外溢,特于梧州设立全省官局炼锑厂,收购民间锑砂炼成纯锑外销。光宣之际及民国二至四年间,张鸣岐任广西巡抚及广西民政长(后改巡按使)期间,曾就广西官局收购锑砂炼锑外销办法多所改进。民国四年至五年春,广西巡按使王祖同也曾企图改变广西炼锑运销办法,旋因袁世凯称帝导致倒袁事起而止。以上广西矿务与本文专题的关系不多,姑暂不作深论。直接与广西改造或客军入桂关系密切的矿务,可以广西锡矿事项为其代表。由于广西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78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