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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年十一月四日,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撤銷列名國民黨之國會議員。計被亂命撤銷之參議院議員,有林森、王正廷、馬君武等一百四十九人,衆議院議員吳景濓、褚輔成、伍朝樞等三百十人。茲將我蘇國會議員被取消資格者姓名,開列於後。一、參議院議員 計六名楊擇 王立廷 鄭豐南 秦錫圭 蔣曾燠 陶遜二、衆議院議員 計十四名 高旭 方潛 茅祖權 屠寬 張相文 胡兆沂 朱恩溥 孫潤宇 徐兆瑋 瞿啓甲 胡應庚 王茂才 石銘 吳榮萃以上各議員,至民國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恢復元年三月三十一日孫臨時大總...
自民國元年元旦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之規定:『參議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參議員組織。』(第七條)『參議員,每省以三人爲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第八條)『參議院未成立以前,暫由各省都督代表會,代行其職權;但表決權每省以一票爲限。』(第十六條)故最初由各省代表會代行參議院職權,時江蘇代表爲陳陶怡、袁希洛。及至各省參議員陸續至寧,達過半數,遂於元年正月二十八日開參議院正式成立大會,是爲中央民意機構之嚆矢,時議長爲林森,副議長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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