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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四十六年夏,越南政府公布国籍法:凡在越南出生之华侨,均须归化为越南国籍。侨胞对此突如其来之横蛮措施,既无法反抗,亦难以顺受,多作归国计。政府为维护侨胞利益,乃一面交涉,一面进行接运不愿加入越南国籍之侨生返国就读。行政院迅即成立越南专案小组,专司其事。(注:国立道南中学部份师生于八十三年九月聚会时,与校长罗德馨(前排中右)合影留念。)设校经过其时教育部部长张其盷先生对侨生返国后之教育问题,特别重视,乃于是年八月一日明令成立国立华侨高级、初级、女子中学等
槪况台山是华侨之鄕,民国时期由于华侨热心捐资兴学,导致台山敎育事业比较发达,校舍皇伟美观,就以台山中学而论前后共得华侨资助四十八万元,台山师范前后获得华侨资助兴建特别敎室、图书馆、男女学生宿舍、敎具设备各费计共三十余万元,在新昌后立第二年中学需费七至八十万余元。台山女师前后获侨资捐赠五十万余元。而台县立小学仅有二至三所,其余均由各鄕鎭或族姓设立,多数均获侨资捐助,以致促进小学敎育之发展,盛全时期计有一千零九一五校,形成台山敎育事业,一片蓬勃气象。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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