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江蘇省豐縣歡口鎭大營完小,自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起改爲「江蘇省豐縣歡口鎭大營仲明小學」。謹將原申請書摘錄於後:由於台胞高本釗先生慷慨解囊,爲吾校捐資近柒拾萬元,修建了兩幢近二〇〇〇平方米的教學樓,爲學生上課解除了後顧之憂,同時還設立了「仲明」獎學金,以激勵學生學習。爲感激高本釗先生,並應大營村民和師生的強烈要求,特申請把后大營小學改爲大營仲明小學。按:「仲明」爲高本釗先生尊翁字號。爲紀念其尊翁當年服務鄉里,廣被鄉民之德政,特以「仲明小學」命名,用以啓迪後...
大中至正匾额应否重新挂上,便应依法处理,不是张三说了算,也不是李四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现在就应该由一个适格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诉当初改名拆匾是否合法。如法院判决当初改名拆匾合法,则当然应该维持现状,毫无争论余地。如法院判决违法,则当然应该恢复旧观,名应称中正纪念堂,匾应挂大中至正,也毫无争论余地。不仅此也,还要依法追诉当初作此违法决策的公务员,负一切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没有什么和解共生、谦卑为怀等等陈腔滥调,作滥好人慈悲状,来沽名钓誉。这就叫做依法行政,这就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