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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文学成社长于五六一期编辑室手记中指出:「以人子身分为亲人伸冤讨公道的文章……容易言过其实……」「出于……个人情感偏见等的影响……往往不易持平」,深有同感。阮大仁先生于同期及次期中所撰〈蒋经国整肃先父阮毅成的经过〉一文,其中数点论断,即值得商讨,试说明如后:文中指责经国先生向总统诬告阮毅成先生囤积十五万吨水泥。查称诬告,依刑法第一六九条规定:「系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原文明明指出,该案系由某水泥公司负责人于公开宴客时「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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