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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舜德氏任区团总时,忽有一日,陈氏之岳父送来五百银元,陈氏问系何钱?其岳父答曰:此钱是本区人贾延龄托我送来的,为的是怕牵连到匪首谢鸿恩案内,当时陈氏吿诉他岳父说:「他是个好人,勤俭积的钱,很不容易,带囘还给他」,其岳父仍坚不肯带走,陈氏又说:「我已与家人说过,祖上在地方管事,未曾使人钱,我这次囘地方抱定不作不损人利己事,不使男盗女娼钱,请将款仍交给他,与他说明,匪都是地方人,非亲即友,贾是咱地方小康之家,不敢得罪匪,祇要他没吃匪利,任何人决不牵连,这是我办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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