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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远造福同鄕的钜献南昌各报于八五年七月八日至二十日,连续报导台胞周仲超(重韶)捐资人民币一千万元,设立「重韶爱鄕慈善基金会」。该基金会周先生为免物价上涨币制贬値影响,乃以人民币一千万元,于南昌市三经路及南昌市对岸分建两个学校校舍,提供南昌女校及华联学院使用,每年酌收租金,以此租金充作我省水灾救济、奖学助学、贫困救助等慈善之用。其管理办法,系由南昌市政府、新建县政府及其家属依照规定章程,共组管理委员会,每年由该委员会视救助对象核实公开发放。因该资金
社讯)周仲超鄕长于二〇〇五年一月十八日接奉中华慈善总会邀请函,以影响中华现代慈善事业的人物,予以宣传表彰,经选定百人于二〇〇五年一月卅一日在北京举行颁奖表扬。来函云:鉴于您对中华慈善事业的突出贡献,经报请组委会硏究,特邀请您于二〇〇五年一月卅日莅临……。并于「爱心中国」专刊,刊出:「周仲超、男、八十六岁,江西省新建县重韶爱鄕慈善委员会会长。周仲超无偿捐建石城县重韶小学、新建县重韶中学、重韶华夏学院、南昌女子职业学校校舍、江西师范大学重韶图书馆等。周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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