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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六十二年一月廿八日通过中华民国六十五年一月十八日第一次修正中华民国六十六年三月十五日第二次修正中华民国六十八年十月二十日第三次修正中华民国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第四次修正中华民国八十七年六月八日第五次修正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甘肃文献社。第二条 本社社址设于台北市杭南路一段一四七号四楼之一甘肃会馆。第三条 本社以发扬甘肃人文精神,记录甘肃历史资料,阐述乡贤德业事功,研究协助故乡建设为宗旨。第四条 本社受中华民国政府所在地之甘肃同乡会指导。重要议案经理
中华民国六十二年一月廿八日通过中华民国六十五年一月十八日第一次修正中华民国六十六年三月十五日第二次修正中华民国六十八年十月二十日第三次修正中华民国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第四次修正中华民国八十七年六月八日第五次修正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甘肃文献社。第二条 本社社址设于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一四七号四楼之一甘肃会馆。第三条 本社以发扬甘肃人文精神,记录甘肃历史资料,阐述鄕贤德业事功,研究协助故鄕建设为宗旨。第四条 本社受中华民国政府所在地之甘肃同鄕会指导。重要议案经理
经费来源:一、申请有关机关补助。二、同鄕乐捐。三、文献出售及文献招登广吿收入。四、向其他机构或人士募捐。第十一条 本社工作人员,为义务职,但得支付交通费及误餐费。第十二条 本社社章经甘肃同鄕会理监事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同。鸣谢启事宋文明 刘国绣 乡长各捐赠文献印刷费新台币伍仟元整谨此申谢甘肃文献社 启八十九年元月甘肃文献第52、53期合刊经费及收支保管基金报告表
有关机关补助。二、同乡乐捐。三、文献出售及文献招登广告收入。四、向其他机构或人士募捐。第十一条 本社工作人员,为义务职,但得支付交通费及误餐费。第十二条 本社社章经甘肃同乡会理监事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同。鸣谢启事(捐赠甘肃文献58—59期合刊印刷费)李世勋乡长捐赠新台币壹万元整 赵济世乡长捐赠新台币贰仟元整张雅梅乡长捐赠新台币贰仟元整 李玉成乡长捐赠新台币壹仟元整孟明乡长捐赠新台币壹仟元整 李致平乡长捐赠新台币壹仟元整谨此申谢甘肃文献社 启甘肃文献第五六、五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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