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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中,对宛西——这个三民主义小型实验区,留有深刻的印象,始于民国二十六年冬,随吾师李宗黄先生至河南,任职省党部的时候,兹后就不断研究。国父建国的主张,是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由下而上的。但在一般政府官吏心目中,乃是「先朝廷而后百官」的那一套旧观念。由上而下的,因是宛西各县,迫于自救的需要,首先建立自治的体系,被目为割据。宛西自治的领袖,均得不到省政当局的了解,别廷芳先生被嫉尤深。抗战军兴,实施战时体制,李宗黄先生出任河南省党部特派委员,兼军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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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延缓出动及避免出动,一经查明即由公议处罚,决不宽贷。现在这个组织,自大陆陷匪后,已被消除摧毁,在收复大陆囘鄕后,这个组织要我们再去恢复了。无锡救熄会的健全组织,眞足以表现出可贵的地方自治精神。现在还有三件与救熄会有关而値得一提的事,附记如次:㈠邑绅唐宝谦氏的「糯米老爷」尊称由来:在民国初年起,无锡县救熄会联合总会的会长,即由唐氏担任,在他任内时,因救火而发生一件惨被北洋军队枪杀救火人员的事件,原因是在北门外通运桥下,铁路货运站仓库发生火警,救火人员得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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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台湾省各县市实行地方自治,已有二十八年的历史,制度初创,规模大备,历年推行,已收宏效,惟比之欧美,历史较短,细加检讨,仍有缺失,尙待努力再求进步。査我国地方自治,为 国父所发明,具中,固有很多摭取先进国家民主制度之精华,然亦有不少适合国情,而富创新的独特精神,此乃我国地方自治后来居上,显有驾乎欧美政治之上的趋势,今如续求改进,必须视为规范、遵为指针,爰将已刋载于拙著「地方自治学」中有关地方自治的指导方针一章,酌为补充修正,并作有系统的分析,依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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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地方自治的涵义地方自治,系指地方人民依据国家法律,组织团体,在国家监督之下,具有法人地位,以地方之人和财,自行办理一切的公共事务。所谓公共事务,包括固有事务与委任事务两种:固有事务,为地方自治团体本身应办的事务;委任事务,本属于国家事务,而由国家令地方自治团体负责执行。自治团体受了委任,应视同本身固有事务,负执行之全责。国父在「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一文说:「民治实行之次第,莫先于分县自治。盖无分县自治,则人民无所凭借,所谓全民政治,必莫由实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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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成师去冬七秩大庆,过去在浙江担任过县长的几位老同事,相约写些「县政囘忆」一类文字,来为这位抗战期间领导县政建设,而又生活朴实无华向不作寿的老厅长祝嘏。据我记忆所及,在阮先生主持下的浙江民政有很多突出的成就,尤其有一特色,就是抗战愈进入艰苦阶段,他对于一般人认为战时不急之务的地方自治工作,反而做得更起劲,更有声有色。在游击区里,他推动和建立了敌后政权,掌握了广大农村的面,使敌、伪、匪力量不能渗入;在后方各县更全力推行「新县制」,健全地方自治组织,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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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宛西地方自治的作法宛西地方自治的声誉,能使全国闻名,绝非幸致,兹将其作法,胪述如左:㈠四县联防宛西剿匪自衞,首由内鄕开其端,淅川紧随其后,鎭平与邓县相继实施,始则均以剿平本县匪为宗旨,至十八年八月,遂采纳彭氏倡议,实行四县联防剿匪,前已言之,规定宛西民团指挥部,统筹四县团队的调度与指挥事宜,如甲县有匪惊,须调乙县团队驰援时,乙县团队,一进甲县境,即须接受甲县之指挥,加入作战序列,且弹药粮饷自备,如一时不继,准由甲县暂为垫借,俟战事结束后再为结算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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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地方自治、进而四县联防,盗匪逐一灭迹,一变而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同境况。抗战、戡乱、抵御外侮或剿匪作战,更发挥了联防功能,其辉煌成效,国册可稽。二、地方人物简介鎭平县地方自治,开始于民国十九年,到了二十四、五年,已见相当基础。实行鎭平县地方自治,首推彭禹廷先生,另李正韬、赵平甫、王金声诸先生相辅相佐,功不没焉。彭锡田字禹廷,鎭平县候集人,兄弟二人,禹廷属次、民初,毕业于北平汇文大学外语系,后任察哈尔督办公署秘书长、博学笃实、声望素著、十六年春,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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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草帽,足登黑色圆顶皮鞋,精神奕奕,风度翩翩,刚好五十周岁,正当英迈盛年。大家簇拥着他先到附近的鸿仪照相馆,让他拍了一帧六吋单人直立全身照,给他在底片上题上「孙中山先生伟照」七个黑底白字。而后励建侯校长陪引中山先生一行到省立四中下榻,劝请他们一连七天旅途劳顿了,务须稍事休憩,以俟晚上还要召开以教育界为主的社会名流座谈会,向革命导师汇报地方情况。地方自治的意义次日上午,中山先生便在学校大礼堂作了《在宁波各界欢迎会上的演说》。开宗明义即行阐述「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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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于监督行政地位;乃以时値抗战,军事第一,于地方建设,做得亦就不多,总计当时全县有联保四十余个(确数记不淸),区署为四个。至民国三十年年中,奉省令逐期实施地方自治,饬裁减区署,改联保为鄕鎭,保甲暂仍旧。即此改革,原本是件大事,在执行上,省令虽有原则指示,但其时县之东北如白螺、螺山,已被敌寇占据;柳关、分盐、周老、新沟、东荆、余家埠等地方,又颇不平靖,要想实地了解地理环境,或征询地方人士与全县联保主任之意见,事实上不可能。笔者时在县府民政科工作,甫自恩施受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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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之产物,在民主政治领域内,虽在学术的实际上,确已占了极重要的位置和分量,但在学术的建制上,似尙未能单以地方自治而形成一种有组织的和有系统的政治社会科学。近代民主政治,日形发展,地方自治,愈显重要,欲求地方自治有合理之发展,应先求地方自治硏究的学术化,至为切要。惟英美学者,在政治科学著作内,喜用地方政府一名词,以涵盖地方自治的内容,欧洲学者,在其民主政治的著作内,惯用地方行政一名词,以槪括地方政府的功能,缘以英美学者认为地方政府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