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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之山西盐业隋承北周,更平南陈,南北盐区复归统一。文帝开皇三年(公元五八三年),罢除盐禁,听人民自由经营。唐初沿隋之旧,国用所资,皆赖租调。租调以外,槪不税歛,历武德,贞观,景云以迄玄宗之开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其间一百三十九年,均未征收盐税,在盐政史上称为无税时期。唐代盐产之分布情形,约可分为池盐、井盐、海盐三大区域。池盐区域:河东、关内、陇右三道之产区均属之。包括今河东、陕西、西北、新疆、绥远等盐区,分布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靑海、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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