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简则共返回3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最近第九次修正台北市无锡同鄕会公墓管理委员会简则

    来源期刊:《無錫鄉訊》 第238期  出版时间:1989-08-20
    关键字: 无锡 台北 同乡会 公墓 管理简则

    一、宗旨:为谋旅台同鄕千岁百年之后,有安息极乐之墓园,得以典型永垂,仪范足式,并便其子孙瞻仰凭吊,追思祭扫,爰为筹建无锡公墓。二、墓址:位于台北县三峡鎭,安坑段小段,第一二六五之一、一二六七之一号两笔山地,共为四千零六十六坪,建设为现代化之公墓。三、组织:依据本会组织章程第十七条之规定设公墓管理委员会,依据本简则之规定管理之,其组织如后:㈠本委员会之委员,由每届理事会议,就出钱出力热心负责同鄕遴选之,均为义务职。㈡本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委员各一人,由每届

  • 文章山西文献社财务会计处理简则

    来源期刊:《山西文獻》 第13期  出版时间:1979-01-01
    关键字: 财务会计处理简则 收入列科目列账 支出列科目列账

    一、山西文献社(以下简本社)财务会计之处理,依本简则之规定。二、本社之捐款收据,应加盖本社戳记,并由社长及经手人署名签章。三、本社所有收入,应在行局开立「山西文献社」专户存储,所有支出,除零用金以外,槪以划线支票为之。支票之签发,应由社长及财务主办人签章,方为有效。四、本社所有存款,除酌留少数零用金外,应以「山西文献社」户头存放行局定期存款或购买有价证券藉生孳息。五、本社一切收支,均应设置会计簿,予以记录,按一般会计事务之处理程序,办理。六、本社各项收入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鄕会福建文化中心简则

    来源期刊:《福建雜誌》 第15期  出版时间:1984-11-01
    关键字: 福建省同乡会 福建文化中心 中心简则

    文物。四、陈列室于收集相当数量时,即行编目,公之于世。五、本中心辟活动室,以供本会会员或非会员为左列文化活动之用。⒈书画及艺术品之公开展出及音乐演奏等。⒉诗文硏究会、学术讨论会及其他有关文化之集会。非本会会员借用本活动室得酌收费用。六、活动室于每年重要节目,得发起本会会员及会员子弟擧行书画或棋艺、时事演讲、或其他比赛。七、本简则经本会理事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共3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