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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供此项开支,是为川省加赋之第一次。乾隆末年,白莲教起,饷糈无出。部议由川省按地丁照加一倍完纳,以供支用,名曰津贴。是时川督以西南各州县地方硗瘠,底粮亦略重,提出三十四邑,奏请免加,得旨允行。故全省地丁年收六十八万余两,而津贴全省年收五十四万余两,即缘于此。此为川省加赋之第二次。咸丰末年,川省兵乱日亟。各厅州县士绅,为谋自卫计,相与举办团练,以资防堵,其款则由有业之家按地丁底数加派,惟各邑情形不同。其照地丁加派,少者一二倍,多或六七倍,名曰捐输。至同治中年
一、夫马局在光緖二年,丁文诚公寳桢未莅川督以前,川省各属,皆有夫马局之设,专供因公往来过境人员之支应。当时省城候补人员,虽不甚多,然省门局差,仅三四处,赋闲者实居强半。每岁委员赴各厅州县催提地丁津贴捐输,春秋两季,例各一次,此外如催提盐课杂税及察积榖等差委,亦随时均有,谓之短差。每次每员或行三四处,乃至七八处,所到之地,除供给夫马费外,尙须餽程仪数十金,多者或百金,下至仆从,亦有犒赏,皆取给于当地之夫马局。遇地主有交情者,当加私餽。故赋闲人员,每岁但得短
南宫:李凤臣前言住在台北市的老年人,年满六十五岁,家庭景况较为清苦者。皆可享有台北市政府给与的多项「老人福利」。些微的金钱补贴,对于一些不太富裕的家庭,确是有不小的帮助。其中,最为实惠的两项老人福利,是:「中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以及「残障生活补助费」。笔者就是这两项「福利」的实际受惠者。十四年前,笔者届满六十五岁,依法退休。退休之后,支领「月退终身俸」,以及「公保养老给付」的十八%优存利息。以此两项固定收入,扶养四口之家(配偶没有职业,两个子女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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