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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是等級的標誌,禮儀的象徵。《禮記》說君子進餐時必「履而飲」。又說「侍坐于長者,履不上于堂,解履不當階。」《古詩源》也有「行必履正」記載。奴隸社會只有奴隸主和貴族才能穿鞋,奴隸只能赤足。我國古代曾規定官員穿皮舃,貴族穿珠履,平民穿葛屨、布鞋,農夫、漁夫和樵夫穿草履。十六世紀時,歐洲用黃銅片制鞋,讓犯人穿上蹈火而為酷刑。古羅馬時鞋子代表權力,授權時有遞交靴鞋儀式。脫鞋是信徒表示對上帝的尊敬。信徒赤足方能進入聖殿。木履相傳是春秋時晉文公為紀念介子推創製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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