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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探亲同乡共计三七八人次七十八年十月至七十九年九月返乡探亲同乡一七四人次合计五五二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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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溪李玉銮 女 文川 罗鑫之妻罗庆和 男 文亨黄汝拔 男 芷溪罗占海 男 林坊林崇洲 男 林坊自七十六年十一月二日政府开放大陆探亲至七十八年九月底止前后返乡探亲同乡,经调查统计共有三七八人,其中有返乡二次以上者未计人次,陈荣辉、林樟树、林守元、李秉章四位乡亲留在家乡定居,其他的乡亲均已安全返回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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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其中原属长汀县管辖之吴家坊曹坊改属连城县,名为宣和乡,四堡乡原属宁化县管辖改属连城县之同乡,因未加入本会会员,以及未向本会登记之仰亲,编印同乡通讯录未有列入,请拨(〇二)三六三四七七八电话与本会联系,以便加入通讯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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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会为奖励福建籍在台就学之优秀子弟敦品励学,及为国家培育人才,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使奖学金颁发普遍起见,其名额分配按申请人数分为以下五组,择优颁给。1.公立专科学校(包括三专、二专及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生):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十五。2.私立专科学校(包括三专、二专及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生):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十。3.公立大学院校: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五十。4.私立大学院校: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二十五。5.各大学硏究生:公私立大学博士班各二名,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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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七十三年三月一日奉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北市社一字第八〇七六号函修正本会五届三次会员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连城同鄕会。第三条:本会为加强旅台同鄕联系,增进彼此情感,互相照应,发扬我国固有伦理文化,团结**力量,支援政府反攻大陆,重整家邦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公益事业之举办事项。二、关于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三、关于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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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会务。重印「连城县志」吾邑民国二十六年春出版之县志,为前连城县长叶伯孚先生携台,转赠同鄕罗剑功先生,因罗君仙逝,其夫人郭淑媛女士整理藏书,发现八大册之县志交与同鄕会,同鄕会获此县志,如获至宝,经再三硏议,决定募款重印,于六十二年秋印就分赠在台同鄕。购置会馆第二届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募款购置连城会馆,由于全体理监事积极响应,旅台同鄕踊跃捐输。「众擎易举」,短期内即募集新台币三十余万元,由理监事硏商订购台北市兴隆路公寓式三楼一层,价款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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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修正)第一条:为管理连城会馆设置连城会馆保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受台北市连城同鄕会之监督。第三条:本会设委员五人由连城同鄕会就全省同鄕中选充并指定一人为召集人。第四条:本会之职责如左:㈠会馆所有权状及房屋之保管。㈡会馆之租赁事宜。㈢会馆租金之收支事项。㈣会馆房屋之维护事项。第五条:会馆租金之收入除会馆本身必要之开支外充作大专院校同鄕会会员子女之奖学金,其办法另定之。第六条:本会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一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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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年8月9日十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一、目的:聯絡感情,增進鄕誼,發揚敬老尊賢,休戚與共精神。二、實施範圍:㈠祝壽:旅台同鄕年滿八十歲以上且屆整壽之期者,由會派代表並致贈壽軸或壽屛,以表祝賀。㈢慰病:本會會員或其尊親、配偶因傷病住院或在家療養者,由會派代表並送奶粉或水果,以示慰問。㈢致弔:旅台同鄕本人或其直系血親亡故,由本會派代表並送輓軸(幛),以表哀悼。三、各地同鄕如確悉前條所列之事故,請適時通知本會,以便備辦應送禮物。四、本簡則第二條所需費用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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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霓久望賦歸來 今見榮歸心暢開冠豸青峰歡踊躍 文川碧水笑榮廻人民城郭知春到 花樹田園看蝶飛記取石湖遊屐處 莫辭盡醉更添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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