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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一件衣服上身,要经过纺、织、染、裁缝等手续。纺是纺织布的纬线,为农家副业之一种。农人种棉,收花之后,用搅棉机去棉子,卖与花纱商人。再经过弹花匠弹松,搓成条子,由布店或布摊子发给农家纺成线,纽成卷子交回,掉换棉花再纺,叫做掉线子,其间有一定之利润,为农家妇所乐为。掉布是布荘或布摊子,把洋纱(织布之经线)线子(纬线)发交织布之家,织成布疋交回,换取规定之手工钱。鄕间织布叫做编布,织布机叫做机头。织布过程,十分繁杂,工作既要熟练,尤其要有耐心。洋纱先上
很大。那时四川可以说系纯农业社会时期、农村人民、男耕女织,由于农村经济力薄弱、农村妇女,自己有织布机头的人很少,没有织布机头的人,只有以棉花纺纱,把纺成的纱卷,卖与棉花店舖,以纺纱赚得的工资、贴补家用。重庆偏僻地区,以及南岸、江北郊区、到处均有织布机房、规模大的有织布机二、三十部,小的亦有数部,这些织布机房,织成的布疋,运到城内较场布市场,卖给布商,较场的布市场,规模甚大,场内四周,都是布店,约二百家左右,场的中间,设有很多木棹,连成四方型、用作场内临时布商
管制品」,不准自由卖买。当时化学纎维还未问世,织造业所需主料,全用棉纱,由政府按月估量配售:主管机关为中央信托局和经合会美援小组,实际负责执行业务的,则是「中信局」。在民国四十年前后,全省共有织布厂二百余家,其中约百分之六十五享有配纱权,百分之三十五无此权利。理由是四十年以前设立的被认为是「老」厂,后设的视为「新」厂,造成「除新迎旧」的恶例。当新厂取得合法工厂登记证向「织布工业同业公会」办理入会手续时,先要签立一纸「自愿放弃配纱权利」投降书,方准入会。棉纱既
是要将所绩之麻线,卷到织布机上,以便织布,这一工作较为繁复,同时必须有数人作业,方可完成。得选择一晴朗之天气,在广场之一端,量妥距离,打竖两根木桩,木桩距地面约须一人高,将两根粗竹竿,上下相距尺许,横着固定于木桩上,此两根竹竿,均经早已依等距之间隔钻有孔洞,孔与孔之间距约五至六寸孔洞约有拇指大小,惟上竿之孔洞上下皆通,下竿则仅向上之竿面有孔,固定时不但须注意上竿与下竿之孔洞须对直,同时上下竿须分淸而下竿之孔洞必须向上,此时再以手指粗细之竹条,由上而下从上竹竿之
三眠大起上簇捉績炙箔分箔下簇採桑蠶蛾擇 祀謝窖 緯練絲染色織攀花絡絲剪帛經
一枝独秀,设厂者如雨后春笋民国三十八、九年,台湾就流行「开机房」,开机房又叫「织大机或织人力机」。说明白些就是开家庭织布厂。一间房子装两台木造织布机,靠人的双脚踏动运转。还有日据时代,留下的「手拉机」,在东园路一带很多,只能织些粗窄的棉货,产量也比不上脚踏的「人力机」,日渐淘汰。民国四十年前后,开织布厂利润优渥,为其他行业所不及,尤其从日本进口一种人造丝(麻丝)的原料,织成的布,夏天穿着既华丽轻巧,又凉爽。冬天做衣服里子,穿着柔滑又保暖,所以市面上供不应求,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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