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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几年前我第一次回乡开始,就接触很多投资大陆的机会,但是由于种种理由,始终没有成局。后来我父亲(陆贯一),决定从新竹回无锡定居,我就决定在老家西河头(崇安区)附近,买房子供父母养老。我买在县前东街,是临街的一、二楼,由于买的房子太大,父母只住了四分之一,于是把剩下的出租给一家公司。没想到租金竟是出奇的高,让我很意外。在台湾,一般来说,租金的报酬率,大约是房价的百分之三,也是说,假如你买一栋房子是八百万,那么每年的租金收入约是二十四万,即每月收房租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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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的时候,国民政府发表林子超先生为立法院长,当时林氏尙在美国,他以国内政局未定,故先往欧洲,要在国联所在地的瑞士,作短期逗留,就打一个电报给当时服务于国联的他(指彦棻先生),要他代觅廉价的住所,指明住三个月,只付四百瑞士法郞的租金,在当时这也是很低微的代价,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地方,几经奔走后,终于在鄕下找到一个刚盖好的农舍,不久林公到达,住进去非常满意。其次林公说明要吃中国饭,并声明要自己动手,可是厨具虽可得,中国式的筷箸则难寻。郑先生说可以到国联中国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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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管理连城会馆设置连城会馆保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受台北市连城同鄕会之监督。第三条:本会设委员五人由连城同鄕会就全省同鄕中选充并指定一人为召集人。第四条:本会之职责如左一、会馆所有权状及房屋之保管。二、会馆之租赁事宜。三、会馆租金之收支事项。四、会馆房屋之保管及维护事项。第五条:会馆租金之收入除会馆本身必要之开支外全部充大专院校同鄕子弟之奖学金办法另定之。第六条:本会委员每两年改选五分之三,其联任者不得超过四年。第七条:每年年终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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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时睡。九日,晴。晨五时半兴。伕役集于庭,候肩行李下山。余与亚魂行李共计三十件,仆役随员卫队等将近百数,每人除舖盖衣箱外,在山漆有山杖竹筐等件,尤其多量。汉羣先下山。寺僧索小照,适检箱余一张与之。龙副官偕僧五六人,点各房器具保存,余留赠寺各件,列单点交,幷嘱其善为保管。晚九时睡。十日,晴。晨五时半兴。早膳后即给寺僧五百金,为居寺两月租金。乘舆下山,十一时抵报国寺,程天放、何厅长及县长魏干初等在寺午餐,食毕即启行。晨过惠民小学时,给该校五十金充补助费。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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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钜额增值税四仟七佰余万元,而造成有被台北市税捐机关予以拍卖之虞,经请台北市资深市议员(现任立法委员)蒋乃辛出面,鼎力协助至市政府交涉,才得以恢复已被报请撤并的「台北市江西同乡会」名称,而续保有「江西会馆」及毗邻的店舖公寓产权,使能仍有同乡会办公、举办各项会务活动、供乡长们聚会、餐叙的场地;并能维持会产租金收入和正常会务推行,值得乡长们共同庆幸。(二)大陆会馆,标租提高租金。座落在我赣省南昌市、赣州市的「江西会馆」房租,虽知有租金偏低情事,但因受原签租约的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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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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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管理连城会馆设置连城会馆保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受台北市连城同鄕会之监督。第三条:本会设委员五人由连城同鄕会就全省同鄕中选充并指定一人为召集人。第四条:本会之职责如左一、会馆所有权状及房屋之保管。二、会馆之租赁事宜。三、会馆租金之收支事项。四、会馆房屋之保管及维护事项。第五条:会馆租金之收入除会馆本身必要之开支外全部充大专院校同鄕子弟之奖学金办法另定之。第六条:本会委员每两年改选五分之三,其联任者不得超过四年。第七条:每年年终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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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或有负债之对外保证责任等全部照实列帐,签证报备,以为下年度之开帐纪录依据。已往年度如有违章、漏税,概不再追究,立一切结书,今后不再重犯,故态复萌。2.变更登记:有关以多报少,以少报多之资本,资产及人头虚伪股东,不实资本额问题,也依据会计师查核甄实后之金额、人数,统统一次,按实际情形,申请变更登记,包括改变组织等在内。3.聘请顾问:每家商业必须聘请会计师为常年会计顾问及合格商业会计人员。4.利息房租:今后之民间利息、房租支出,如按实际列支,对资本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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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收入部份 90.1至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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