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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北喀麦隆案与海牙国际法院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日海牙国际法院,判决了英国与喀麦隆之间关于北喀麦隆的争议一案。此项判决引起国际法中许多新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有些是属于国际法的基本问题,甚至于可以说是法学上的基本问题,値得加以硏究。玆先敍述该案的大槪如下:一九六一年五月三十日喀麦隆共和国向海牙国际法院提出控诉,请法院判决英国在执行对北喀麦隆托管时,违背了托管协定中的若干规定,但并未提出任何补偿损失的请求(Claim for Reparation)。缘英国
风貌。荷兰全境三分之一土地在海平面下,五分之一填海得来,总面积为四万八百四十四平方公里,比台湾稍大,人口祇有一千五百万,国民所得在二万美元以上,也是君主立宪,奥兰毕翠斯为荷兰现任女皇。阿姆斯特丹是荷兰的首都,也是文化、经济、交通的中心,虽然荷兰的政治中心在海牙,但全国的神经中枢,仍然在多姿多采的阿城。游览车先运送我们到木屐工场,今天刚巧星期日,老板特别牺牲假期,调配人手,来为我们这些游客服务,他店里的木头鞋子,从前全部用手工,一双鞋子要几天完成,现在全部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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