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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上期(一八二期)刊载同鄕会颁发七十三年度第一学期敎育奖助金消息一则,误将初中奖学金丁元凯一名金额二千元,列入高中四千元内,并漏列高中奖学金愿中成一名金额四千元。全部金额总计为新台币七万三千元。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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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刋四一期一、四版中缝通吿第一条,「响应政府」误为「影响政府」又四二期第二版第六栏第六行「同业的利益」误为「同鄕的利益」应予一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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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上期征信,收到庄廷良鄕长敎育奖助金三千元,误为庄廷梁鄕长,特此更正,并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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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八十三期有数处错误,特予更正:⑴第65页所载八十三学年度第二学期捐助奖学金芳名中蒋中辉乡长捐蒋公志仁纪念奖学金为美金四〇〇元,误植为「美金四·〇〇元」,于四字下多了一「·」标点,致金额出现落差。⑵第51页标题「一二三淞泸抗战」中之「三」字系「八」字之误。⑶第13页第5行中之「林伯宾」系「林伯实」之误。⑷封底内二页照片说明中之「黄南国」,应是「黄南图」「林伯宾」应是「林伯实」。敬向蒋中辉、林伯实、黄南图三位先生及作者、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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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刊一一六期第十六页「人物传记」栏下半页十二行「京律」应更正为「京津」。十七页第一行民国「二年」应更正为「元年」。下半页第八行「子民」应更正为「孑民」。十八页上半页十九行「旧历时月」应更正为「旧历十月」。下半页第九行「罗家仑」应更正为「罗家伦」。十九页上半页廿一行「太源」应更正为「太原」。下半页十九行「据李济琛」应更正为「接李济琛」。二十页上半页十五行「军事听」应更正为「军事厅」。廿二行「损之」应更正为「损失」。廿一页下半页十九行「蒋委员」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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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上期名山書論中張懷瑾應爲張懷瓘,按張氏唐代人,曾著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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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第十六卷第三期勘误更正《东海名医朱秀芝二三事》勘误一、第七十八页上栏第五行「匀始至终」应为「自始至终」。二、第七十九页上栏第九行「过此变乱」应为「遭此变乱」。三、第八十页上栏第十三行「下身出血」应为「大量吐血」。四、第八十页下栏第十四行「是称」应为「号称」。五、第八十二页下栏第十六行「林汪村」应为「甘汪村」。《朱路巧对讽刺诗》勘误一、第九十六页上栏第八行「后任邮使主政」应为「邮传主政」。二、第九十七页上栏第二行「小傅」应为「少傅」。三、第九十七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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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于世达鄕长「民族服装」「将他一军」两文漏印两大段文字,都是「紧要文字」使上下文不连,错误严重,将于下期刊正。谨向于鄕长及读者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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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第八十一期第二十页下栏第八行载「主其事者仍我行我素,历时已达三年,目的何在」等字,系「似乎并未受到重视,历时几达三年,原因何在」等字之误。又同页下栏第十、十一行载「不料竟有将捐赠奖学金每名六千元增加为八千元发出的案例发生」等字,系「假如将捐赠奖学金每名六千元增加为八千元发出」等字之误,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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鄕訊四五六期所刊春節禮品代金,漏列屠元大、黃美玉各一〇〇〇元、承鍚康一八〇〇元。(注:(王日曦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