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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大陸政策諮詢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358期  出版时间:1998-08-15
    关键字: 大陆政策 手续 台湾 探病奔丧 探亲

    什么人可以申请去台探亲、探病奔丧?应如何办理手续?在台有父母、配偶之父母(翁姑、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大陆居民(探亲指台湾现职公务人员在大陆的三亲等范围)。如果探病奔丧对象在大陆地区之子女已死亡者,可由其媳、婿单独申请;如果申请去台探病奔丧之兄弟姐妹年逾七十岁或患重病、重伤,检具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其配偶可以申请同行赴台。去台探亲、奔丧探病的停留期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此外,台湾亲属年逾七十岁以上的,因

  • 文章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探病奔丧陆委会订定详细规定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284期  出版时间:1992-06-10
    关键字: 大陆 探病 奔丧 文件规定 申请条件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顷订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探病奔丧申请作业要点,对大陆人民来台探病奔丧有关申请对象、方式及应备文件均有详细规定是项要点中指出申请对象包括:大陆地区人民,其在台之父母、配偶之父母(翁姑、岳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有㈠因患重病或受重伤,而有生命危险者,㈡因患重病或受重伤,年逾八十岁而行动困难者,㈢死亡未满一年等情形之一者,得申请来台探病奔丧。至于大陆地区申请来台之兄弟姊妹年逾七十岁或罹患重病、重伤(需检具大陆地区医院开具之诊断书)者,其

  • 文章辦理前往大陸探親應備手續

    来源期刊:《常熟鄉訊》 第8期  出版时间:1991-11-01
    关键字: 大陆探亲应备手续 大陆亲属 来台探亲送件须知 来台探病奔丧申请手续

    海峡两岸早经开放探亲措施,返乡者亦络绎于途,惟据悉尚有乡亲父老因不谙申办返乡手续而踌躇,兹将探亲、探病奔丧等有关手续,送件须知予以转载,以供乡亲们之了解与参攷。——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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