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中华民国六十六年七月廿一日第六届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台北市宁波同鄕会奖学金设置规则」第二条之规定订定之。第二章 奖助对象、名额、金额第二条 凡在大专院校或高中高职(包括夜间部)肄业,均得申请奖学金,但补习学校或补习班肄业学生,不在奖励之列。第三条 申请奖学金之标准,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在甲等以上;如学业总平均达九十分以上者,得加发优异奖金。第四条 奖学金名额金额区分如下:一、大学生伍拾名,每名每学期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