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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后的「四明堂」以往在上海市,有所「四明公所」,专为同鄕服务。阿拉宁波人,在上海市做生意的很多,如不幸去世,四明公所内,暂时可以安厝棺木,稍待时日,就将其棺木,运返宁波原籍,眞是功德无量。我于幼年时,因家父归终,曾往拜祭,里面规模很大,寄厝的棺木,鳞次栉比,有点阴森恐怖。在台北市三张犁同鄕墓园的山脚边,也有一栋「四明堂」,两者名称相同,由是,凡自上海来台的同鄕,一到三张犁墓园,抬头看到「四明堂」牌匾,倍感亲切。他(她)们东看看、西摸摸,还会提出一个
六十六年七月廿一日第六届第五次理事会议通过第一条 本会三张犁墓园四明堂内设有神主龛及骨灰阁以备同鄕供设神主或寄放骨灰之用。第二条 同鄕拟在四明堂供设神主或寄放骨灰,得由其家属或亲友办理登记手续(本会备有登记表)惟须缴验足资证明死亡人确系同鄕之证件。第三条 神主龛分设甲乙两部,神主由本会制备,以入主先后编号安放,男左女右,夫妇得合设一主。第四条 骨灰阁分设左右两间,寄放之骨灰须用箱或甏盛装,以先后编号安放,男左间女右间。一、箱或甏之大小,以能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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