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风俗共返回4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棗陽集鎭的變遷與發展

    来源期刊:《棗陽文獻》 第17期  作者:劉逢吉 出版时间:2000-02-01
    关键字: 集镇 社会风俗 历史变迁

    集市是中国传统的一种农村贸易组织形式。它起源于殷、周之际。「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集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每隔一定时间(2—5天)在固定地点举行一次交易,曰「集日」,群众入市者曰「赶集」或「赶场」。枣阳自秦汉建制以来,就有集鎭市场,代代相传至今。尤其近一个世纪,集鎭变化很大,发展迅速。枣阳故老相传为七十二鎭店,但有考証者为六十八。据一九二三年版《枣阳县志》载,县内集鎭有市者五十二个,它们是:齐家集、榆树岗、刘升店、马家寨、兴隆集、枣林店、随阳店

  • 文章故鄕浠水搜奇(二)

    来源期刊:《湖北文獻》 第83期  作者:高舫光  出版时间:1987-04-10
    关键字: 浠水县 风俗 奇闻异事 浠水县奇闻

    九、搶親什麼叫做「搶親」呢?就是使用暴力將他人的女兒搶來作爲自己的妻子。「搶親」並不是漫無限制。如果看到美女就愛,看到美女就搶,這樣一來豈不是天下大亂!法律何在,道德何存?那與原始時代的弱肉强食,又有什麼區別呢?因此「搶親」必須具備幾個要件:第一、必須是曾經「指腹爲婚」。也就是當事人的母親在當年同時懷孕時,互相約定如果同是生男卽結爲兄弟,生女卽結爲姊妹,若一方生男一方生女卽結爲夫妻。但到男女雙方長大成人時,而女方父母爲了某種原因,居然毁棄婚約。第二、必須...

  • 文章黃梅縣略誌補遺

    来源期刊:《湖北文獻》 第20期  作者:石瑞麟  出版时间:1971-07-10
    关键字: 地方志 黄梅县 风俗 礼节 物产

    风俗⒉婚姻之礼:于幼时与童年订婚较多,指腹联姻,亦复不少,这种订婚仪式,只凭媒人说合,由女方用一张红纸笺,将女孩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时,写明许配某某之长子或第几子为媳,女父某某具,名叫准字,用红巾包好,交给媒人,送至男方,大户人家,则放鞭炮迎接,备酒一席招待媒人,普通人家,亦放鞭炮欢迎,请三四位人陪宴,以定终身。至靑年男女订婚,则必双方交换证书,先由男方备办写好的订婚证书,交给媒人送至女家,女方将带来证书写好盖章,交给媒人带囘男家,双方个别请酒,接待媒人,而

  • 文章黃梅縣略誌

    来源期刊:《湖北文獻》 第5期  作者:石瑞麟  出版时间:1967-10-10
    关键字: 黄梅县 人口渔业物产介绍 风俗文化 佛教信仰 名人名胜

    土松耐久,所产之米、油润而好吃,也可为农业生产上一大帮助。风俗:黄梅为山隅之区,交通阻涉,民俗习惯,仍谨守旧礼敎,各姓均有宗谱,派序井然,祖孙叔伯兄弟姐妹之称呼,无论年龄之大小,均有尊卑长幼之定义,及对异姓,亦以年龄分大小,长吾一岁者以兄称之,长吾父或小吾父者以叔伯称之,与吾祖父年龄相若者,亦以某爹称之,没有一个称名而道字,随便呼喊者,这是鄕党之论齿也。至于新年初一,大家庭及书箱家,做孙孙子姪儿媳女儿,大早起来,梳洗完毕,整装轮贯前往祖父母父母房间下跪

共4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