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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川許葛天民先生遺款新臺幣四八、七六四元,于六十七年元月廿日由夏範欽鄕長移交子昂接收存在江西同鄕會待用,玆將開支情形分列於後:⒈立法院會場工友茶水一五〇元(鍾濟周手)。⒉六張犂墓園骨灰管理費三〇〇元(高子昂、許藩昌手)。⒊護送骨灰至內湖金龍寺計程車費一九〇元(高子昂、許藩昌手)⒋金龍寺塔骨灰安置等費二六、八〇〇元。⒌各項雜支費八〇〇元(許藩昌手)。⒍臺北市江西會舘崇孝祠進主牌捐款五、三五〇元(高子昂手)。⒎六十六學年度下學期及六十七學年度上下學期紀念奬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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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江西同乡会成立于民国四十二年,隶属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立案。近日某人误导,本会属其分会,绝非事实,显系欺骗同乡,谨此严正声明,以正视听。(本碑文立于本会馆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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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文獻,有部份鍵誤,特此向作者致歉,並請修正、謝謝!一、37頁9行22字「等」誤為「爭」。二、40頁4行18字「備」誤為「俑」。三、40頁10行38字「海」誤為「灣」。四、40頁18行38字「衆」誤為「象」。五、第41頁,睡獅已醒獅虎相容作者興國韓有楹鄕長,親臨本社:希望第43頁第18行「六、睡獅已醒獅虎相容」這小段標題不妥,要求本社代修正為:六、與亞洲各國及鄰邦共存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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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献发行四年余,从未派人向订戸收费,所有订费均由阅者自动划拨储金账戸六八〇〇号,近有函告有人向订戸收费,除查究外,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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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法人台北市江西同乡会声明启事一、本会为依法设立登记之社团法人,独立行使权利,与所谓「中华江西旅台同乡会总会」之间无隶属或分支关系或其他任何关连,本会显非该「总会」之成员;非向本会(台北市江西同乡会)洽办并经同意之一切事务,恕不受理,本会亦不参与。二、查台北市江西会馆、南昌会馆、赣州会馆——等不动产,均依法办理完成所有权登记为本会所有,自始由本会管理、使用、处分及收益,其他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染指。三、惟恐社会各界不明真相受骗,以及为维护本会权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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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刊本期封面「廬山御碑亭與菩提樹」圖片,為高惠民先生所提供。二、今年馬年,蔡愛仁鄉長所撰馬年頌,英駿老驥皆躍然紙上。旗正飄飄,馬正蕭蕭,樓船横渡,躍馬中原,此其時矣。三、承萬建蕃鄉長惠借「南昌滕王閣」等圖片,至為珍貴,容下期刊出,謹此致謝。四、凡我同鄉如有收存江西名勝古蹟圖片者,請惠借翻照,原璧奉還。五、有關鄉土風俗文字,本刊歡迎投稿。六、本刊本期所收稿件,不及刊出者,下期儘先付梓。七、本刊第九十二期定于六十七年七月二日出版。如蒙惠稿,請于四月廿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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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刋本期封面圖片——湖口縣城與石鐘山,爲柳建川鄕長所提供。湖口縣地當江(長江)湖(鄱陽湖)之衝,負山面湖而城,西控楚、蜀,東扼吳、皖,石鐘山列峙其旁,險要地亦名勝地也。二、臨川黃光匡先生于桃園經營信義農牧場,白手創業,頗具規模,其治事之精神,與爲人之態度,頗爲諸同鄕所樂道,特爲之介。三、本刋九十六期定于六十八年四月二日出版,如蒙惠稿,請于六十八年二月十日以前付郵,俾如期刋出,是所企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