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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鹿头、新市,十四个区,二四二个鄕,四个街。一九五六年二月至五月,县精减行政机构,并为八个区(鎭),六十六个鄕(街),辖五七二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计城关鎭三街六社,璩湾区九鄕八十二社,鹿头区九鄕九十五社,太平区九鄕一〇六社,七方区八鄕八十一社,吴店区十鄕七十社,兴隆区十鄕七十七社,平林区八鄕五十五社。2.推行人民公社的行政区划转型一九五八年八月,全县成立十三个人民公社和一个国营农场,实行政社合一,计分公社名为国光(环城)、燎原(杨垱)、灯塔(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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