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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行疏言,元隆通贼,虽报身故,金多党众,人人可以冒名,处处可以领照;令涛乃顾协一首告,若其不实,例应坐诬。钦元庇匿,致案久悬。臣为地方大吏,杜渐防微,岂得不究。既命解任。鹏翮等仍以伯行诬良民,挟诈欺公论斩。法司议如所拟,上免其罪。命伯行来京,旋入直南书房,署仓场侍郞,充顺天鄕试正考官,授户部侍郞,兼管钱法仓场,再充会试副考官。世宗雍正元年,伯行擢礼部尙书,赐『礼乐名臣』榜。二年命赴阙里祭崇祠。三年卒,年七十五。遗疏请崇正学,励直臣。上轸悼,赠太子太保,諡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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