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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张主任之为之修整,热心帮忙,实为人生难得的知己。前年春申代表完白莅舍晤谈间,我说你随李特派委员伯英先生在河南很久,宛西地治事宜,知之最深,且一向硏究地方自治,存有完整的资料,又写过不少的文章,我写宛西地治事蹟,可供参考,特请振藻卓裁,作客观而有系统的撰述,他毅然慨允,于是我把所写质而不文的资料交给他,他就旁征博引,荟萃成书,经仔细拜读,深觉详悉原委,客观确实,爰敍缘起,以申感谢之意。陈舜德 六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陈舜德氏任区团总时,忽有一日,陈氏之岳父送来五百银元,陈氏问系何钱?其岳父答曰:此钱是本区人贾延龄托我送来的,为的是怕牵连到匪首谢鸿恩案内,当时陈氏吿诉他岳父说:「他是个好人,勤俭积的钱,很不容易,带囘还给他」,其岳父仍坚不肯带走,陈氏又说:「我已与家人说过,祖上在地方管事,未曾使人钱,我这次囘地方抱定不作不损人利己事,不使男盗女娼钱,请将款仍交给他,与他说明,匪都是地方人,非亲即友,贾是咱地方小康之家,不敢得罪匪,祇要他没吃匪利,任何人决不牵连,这是我办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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