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河南省豫北之辉县,为古之共地,此共地之共乃由于共工所居而得名,商周载籍皆沿称之,两汉为共县,隋唐为共城县,至金始置为辉州,明改为县,以至于今。可见共地之重要。世人追述共之本原,往往以为原于周厉王时共伯和之封国,而不及共工,此实大误,这是关系中原古代史和文化地位的问题,不可不辨。为何说此共为原于共工而非原于共伯和呢?其理由如下:壹:周厉王时共伯和封国之说,不见于正史,乃出于鲁连子之忆说,其言曰:『衞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仁义,诸侯贤之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