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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河南同鄕会六十三年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3期  出版时间:1974-10-03
    关键字: 宗旨 奖助名额 金额 申请资格 申请手续

    一、宗旨:为奖助豫籍淸寒优秀大专院校学生,特订定本办法。二、奖助名额如左:⒈本会奖学金二十名(内赠予大专靑年联谊会总干事一名)。⒉魏庆堂先生奖学金一名。⒊本会助学贷金三十名。⒋胡惕若先生助学金一名。三、名额分配及金额:⒈名额以甲、乙、丙、丁四组平均分配为原则,同一院校不得超过总名额四分之一,同户以一人为限。⒉金额:每名壹千元,奖助学金同。四、申请资格:⒈就读各大专院校之豫籍学生(五专须四年级以上),凡持有本会会员证,由原就读学校证明未领其他奖学金,并具有

  • 文章台北市河南同鄕会六十四年度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7期  出版时间:1975-10-03
    关键字: 宗旨 奖助名额 金额 申请资格 申请手续

    一、宗旨:为奖助豫籍淸寒优秀大专院校学生,特订定本办法。二、奖助名额:⒈奖学金二十一名(内赠予大专靑年联谊会总干事一名)。⒉助学贷金二十九名。三、名额分配及金额:⒈名额以甲、乙、丙、丁四组平均分配为原则,同一院校不得超过总名额四分之一,同户以一人为限。⒉金额:每名新台币壹千元,奖助学金同。四、申请资格:⒈就读于各大专院校之豫籍学生(五专须四年级以上),凡持有本会会员证,由原就读学校证明未领其他奖学金,并具有左列条款之一者,得检附证明文件申请

  • 文章台北市河南同乡会六十六年大专靑年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15期  出版时间:1977-10-03
    关键字: 台北市河南同乡会 名额分配 学业成绩 申请资格 申请手续

    一、宗旨:为奖助豫籍淸寒优秀大专院校学生,特订定本办法。二、奖助名额:㈠奖学金——二十五名。㈡助学贷金——二十五名。三、名额分配及金额:㈠奖学金:名额以甲、乙、丙、丁四组平均分配为原则,同一院校不得超过总名额四分之一,同户以一人为限。㈡助学贷金:以确属淸寒贫苦者为优先。㈢金额:⒈奖学金:每名新台币壹千元,另发奖状一桢。⒉助学贷金:每名新台币贰千元(申请审核从严,名额不足时保留)。四、申请资格:㈠奖学金:就读各大专院校之豫籍学生(五专需四年级以上),凡持有

  • 文章申请

    来源期刊:《鄢陵雜誌》 第4期  出版时间:1989-01-16
    关键字: 奖学金 申请书 鄢陵同乡会

    申请人马汪氏女,七十四岁,现住鄢陵县大马村三组。为申请发还先夫马翰忱早年在台所捐给鄢陵同鄕会之奖学金事未亡人马汪氏,为马翰忱之原配。自结婚以来连年战事,顚沛流离,到抗日胜利,我生了两个儿子,长子立仁已四岁,次子名新生方周岁。先夫早年即参加冯玉祥部队。转战南北,驰骋疆场。向不问家庭事务。胜利后即杳无音讯,生死不明。倍尝艰辛,历尽沧桑,荏弱之躯。抚养二子,时至今日谈何容易。梦寐以求,破镜重圆,遽料伊在台盍然长逝,噩耗传来,悲恸欲绝,所幸承蒙同鄕诸公,妥为

  • 文章(乡亲服务)台北市河南同鄕会大专青年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来源期刊:《豫聲雜誌》 第4期  出版时间:1999-10-01
    关键字: 河南同乡会 奖学金 申请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同鄕有志青年完成大专学业特订定本办法。第二章 奖助对象、名额、金额第二条:凡本会会员在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五专须四年级以上)就读,未享受公费优待之学生,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第三条:申请奖学金之标准;全年学业成绩总平均八十分以上(各科均须及格),操行成绩甲等以上,体育成绩七十分以上,在校未受记过处分及未领其他奖学金者。申请助学金之标准;须家境确属清寒检附必须证明文件者。第四条:奖学金名额;每年颁发二十名,硏究所每名新台币

  • 文章七十四年大專靑年奬助學金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48期  出版时间:1985-10-03
    关键字: 河南 台北 同乡会 奖学金 申请资格

    台北市河南同鄕会为奖助豫籍淸寒大专学生,自民国五十六年起订定奖助学金申请办法,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月卅日接受申请事宜。本年已将申请办法及表格函发各大专院校,如有申请奖助学金者,请迳向就读学校有关单位査询,或迳向本会索取申请表格(索表者请检附书妥及贴足囘邮之囘件信封寄北市八德路四段七十二巷十六弄三之二号河南同鄕会收,本会立即寄上)。兹将本会奖助学金申请办法公布如后:台北市河南同乡会大专青年奖助学金申请办法一、宗旨:本办法以奖助豫籍淸寒大专院校学生为宗旨。二

  • 文章台北市河南同乡会大专青年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68期  出版时间:1990-10-03
    关键字: 河南同乡会 台北 奖学金 奖金申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同鄕有志靑年完成大专学业特订定本办法。第二章 奖助对象、名额、金额第二条:凡本会会员在国内各公立大专院校(五专须四年级以上)就读,未享受公费优待之学生,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第三条:申请奖学金之标准为:学业成绩总平均为八十分以上(各科均须及格),操行成绩甲等以上,体育成绩七十分以上,在校未受记过处分及未领其他奖学金者。申请奖学金之标准:须家境确属清寒检附必须证明文件者。第四条:奖学金名额:每年颁发二十名,每名颁奖

  • 文章本會墓園管理規則使用管理費用調整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15期  出版时间:1977-10-03
    关键字: 墓园管理规则 骨灰存放 申请规则 管理费用

    本会墓园管理规则第二章第八条、第三章第十二条原订之使用管理费经修订调整如下:一、墓地:⒈福区—限为六坪,每坪一千二百元(六坪共收七千二百元)。⒉禄区—限为四坪,每坪一千元(四坪共收四千元)。⒊寿区—限为三坪,每坪八百元(三坪共收二千四百元)。⒋申请增加面积者,一律以福区计算,加收费用百分之五十。⒌预定生扩及选择墓基者加倍收费。二、骨灰存放:⒈福区—使用管理费三千元。⒉禄区—使用管理费二千元。⒊寿区—使用管理费一千元。⒋选择存放位置者加倍收费。三、使用申请

  • 文章七十三年大專靑年獎助學金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44期  出版时间:1984-10-03
    关键字: 奖学金 河南 同乡会 台北 申请资格

    台北市河南同鄕会为奖助豫籍淸寒大专学生,自民国五十六年起订定奖助学金申请办法,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月卅日接受申请事宜。本年已将申请办法及表格函发各大专院校,如有申请奖助学金者,请迳向就读学校有关单位査询,或迳向本会索取申请表格(索表者请检附书妥及贴足囘邮之囘件信封寄北市八德路四段七十二巷十六弄三之二号河南同鄕会收,本会立即寄上)。兹将本会奖助学金申请办法公布如后:台北市河南同乡会大专青年奖助学金申请办法一、宗旨:本办法以奖助豫籍淸寒大专院校学生为宗旨。二

  • 文章台北市河南同乡会大专青年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36期  出版时间:1982-10-03
    关键字: 奖学金 助学贷金 豫籍学生 申请办法

    一、宗旨:本办法以奖助豫籍淸寒大专院校学生为宗旨。二、奖助名额:本会每年颁奖发助学金一次,其名额如左:㈠奖学金—二十五名。㈡助学贷金—二十五名。三、名额分配及金额:㈠奖学金:名额以甲、乙、丙、丁四组平均分配为原则,同一院校不得超过总名额四分之一,同户以一人为限。㈡助学贷金:以确属淸寒贫苦者为限。㈢金额:⒈奖学金—每名新台币贰千元。⒉助学贷金—每名新台币贰千元,申请审核从严,名额不足时保留。四、申请资格:㈠奖学金—就读各大专院校之豫籍学生(五专需四年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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